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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年07月29日 17:25:02
根据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任堇社局发[〔2011〕10号)的要求,现公布拟聘用人员。
一、宣传期
2011年9月20日-9月28日(7个工作日)
二.验收地点和电话号码
地点:天津市和平区哈尔滨路104号
通信地址(邮政编码):300022
电话:022-27122649
联系人:孟赵兰
三、宣传要求
1.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书面反映并签名。
2.反光者必须用真名,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,真实、具体、敢于负责。不允许捏造事实、发泄愤怒、报复或故意陷害。一旦核实,他们将受到严厉的处理。
3.受理机构应当对反映的人员和信息严格保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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