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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

发布时间:2019年07月29日 15:44:04

作品分类:章程  招生  学院  职业  艺术  专业  山西省  考生  最低  录取  

一、学院名称:山西艺术职业学院
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滨州东街95号
学校代码:12704

第二,学院的性质:公共性

三.办学层次:高等职业(专业)
办学形式:全日制
办学类型:高等职业技术学院

四、录取原则:
1、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成绩,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时,一般根据志愿和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2。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;
3。我们学院将根据国家规定对获得加分的考生进行表彰。
4。被主办和广播(高等职业)院校录取的考生专业成绩不得低于本省规定的最低分数。根据他们的意愿,在达到山西省高考文化最低分数线后,他们将从高到低被录取(只有山西考生)。
5。歌舞表演专业采用舞蹈专业的考试成绩。志愿者表示,当文化水平达到山西省高考最低分数线后,该专业从高到低录取。
6。影视动画专业采用美术专业的考试成绩。志愿者表示,当文化水平达到山西省高考最低分数线后,该专业从高到低录取。

5.学费及待遇:
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。高职院校各专业学费每年6000元,按学年收取。完成学业后,通过考试的学生将获得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的高职文凭。

六、专业要求:
1、考生体检,学院执行《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南》的有关规定。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没有明显的面部特征和缺陷(如唇裂、眼睛、斜颈、各种疤痕和麻木等)。),没有残疾,也没有直系亲属的精神病史。
2。根据我们目前的情况,只有英语教学可用。

七.其他:
新生入学后,学院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对新生进行资格考试和身体复试。不符合入学要求的将被退回。

八.联系方式:
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滨州东街95号邮编:030001
邮箱:249646921@qq.com
电话:0351-418084224606
传真电话:0351-224606
2014年5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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